长期投资会计科目设置(长期投资会计分录)
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收资本相一致,当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20%时,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,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实收资本的增加有三种途径: 投资者最佳投资 2、资本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3、盈余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:可以就用吸收投资时的资本公积就够了。
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: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每年税后利润的10%,但是盈余公积可以公司自己决定,这样就可以用盈余公积增资了!但是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后的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%。
方案一(推荐——最简单): 吸收投资者 借:银行存款 3000万 贷:实收资本 40万 资本公积—资本溢价 2960万 这样不需要变更登记,注册资本还是200万。
吸收进来的那个投资者的股份份额也是20%。
以后什么时候想增加注册资本了,什么时候再用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,再去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就好了。
以后转增资本时会计分录 借:资本公积/盈余公积 2950 (3200-200-50) 贷:实收资本 2950 方案二: 你们公司这种情况想增资到3200万元的话 吸收投资者时会计分录 借:银行存款 3000万 贷:实收资本 640万 (3200*20%) 资本公积—资本溢价 2360万 同时用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:资本公积/盈余公积 2360 (3200-200-640) 贷:实收资本 2360 再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,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就可以了!变更登记的时候要一并注明股东的出资额,出资时间,出资方式等。
方案三: 如果按照你写的那样, 借:银行存款 3000万 贷:实收资本 50万 资本公积—资本溢价 2950万 但是一定要马上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250万。
再做用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会计分录: 借:资本公积/盈余公积 2950 (3200-250) 贷:实收资本 2950 还要再去变更登记,按原出资比例将资本公积(或者盈余公积 )转增资本。
这样比较麻烦。
否则因为你们公司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差的比率很接近20%,虽然未超过,但是不知道当地怎么规定的,一旦变更登记为250万,投资单位是占20%的股份,20%(50/250);但是如果不要求变更登记就25%(50/200)的股份了。
不过如果不去变更登记(股东的增加),那法律上就根本没这个投资者了,变更登记时可以酌情填写出资金额,只要是登记机关那里的注册资本的20%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