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名公职人员因深圳欢乐谷“10·27”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追责问责
廉洁深圳网1月8日消息,日前,经批准,深圳市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欢乐谷“10·27”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问责调查。
经查,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、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沙河街道办事处均负有责任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,由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个责任单位及9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,具体如下: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,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不力,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,履行辖区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不够有力,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,未有效督促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郑镜雄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局长、一级高级主办,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治领导责任不到位,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。
李汉裕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副局长,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治领导责任不到位,被给予诫勉处理。
陈淑芬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、一级主办,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,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,被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袁 坤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、二级主办,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,安排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,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。
张才潜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一级主办,对涉事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,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陈 鼎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桃源所一级行政执法员,对涉事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,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。
欧伟滨,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落实旅游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治领导责任不到位,被给予诫勉处理。
梁 莉,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科科长、一级主任科员,未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,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。
邱继承,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党工委委员、办事处副主任,未有效督促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被给予批评教育。
文章转载自: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